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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爾本唐人街孫中山銅像的去與留
最近,位於墨爾本唐人街的澳華歷史博物館(Museum of Chinese Australian History)提出擴建計劃,由於工程涉及博物館旁邊的 Cohen Place及孫中山銅像所在位置,消息公布後迅速引起華人社區討論。
有人擔心廣場的公共功能會被削弱,有人認為只要銅像仍然保留便問題不大。
然而,當仔細閱讀規劃文件及翻查相關歷史後,這場討論真正值得關心的並不是「博物館應不應該擴建」,也不是「孫中山銅像會否搬遷」,問題更大在於一個城市如何處理公共文化空間。
當公共利益與城市發展相遇時,我們如何遵從程序公義,以及社區參與的價值?
爭議從何開始?
成立於1985年的澳華歷史博物館,是澳洲最重要的華人歷史文化機構之一。館內收藏大量與華人移民有關的歷史文物,包括淘金年代文物、十九世紀華人生活用品、龍袍、傳統節慶文物,以及大量澳洲華人社區檔案。

近年,隨著館藏持續增加,博物館的展示空間及教育設施已逐漸不足,博物館因此提出大型擴建計劃,希望增加展覽空間、教育設施及研究功能。
2024年底,博物館正式向墨爾本市政府提交規劃申請,計劃在現有歷史建築基礎上擴建至九層高,並興建新的展覽空間、教育設施及地下公共設施。整項工程預計總投資約3,500萬澳元。2025年,聯邦政府宣布向項目提供140萬澳元前期規劃及設計資助,作為整個擴建工程的第一步。
若單純從文化發展角度而言,這項計劃並沒有問題。一座更完善、更具規模的華人博物館,不但有助保存歷史,也能讓更多澳洲人理解華人如何成為這個多元文化社會的一部分。無論從文化保存、教育推廣,還是旅遊發展而言,這項願景都具有相當的公共價值。但是,為甚麼它會引起華人社區的爭議?
博物館是否應該擴建?
在這個位置,要先避免陷入「支持博物館」或「反對博物館」的二元對立。
澳華歷史博物館雖然屬於非牟利機構,其使命亦具有公共文化價值,但它始終是一個法人機構,其提出的規劃方案,本質上仍然代表博物館自身的發展需要,所以擴建方案是符合博物館的利益。而且站在華人社區整體利益,一個更好的華人博物館也能更好推廣華人文化和地位,因此就擴建計劃本身,並沒有問題。
然而,當擴建工程開始涉及博物館以外的公共土地,問題便不再只是博物館自身的發展,而是不同公共利益之間如何取得平衡,尊重已有的公共記憶。
公共空間的意義

許多人未必知道,Cohen Place 的歷史,比博物館本身更悠久。
墨爾本唐人街自十九世紀淘金熱時期形成,至今已有超過一百七十年歷史,是西方世界持續運作歷史最悠久的唐人街之一。它不只是商業街區,更見證了澳洲華人由淘金年代、白澳政策、多元文化政策,到今天成為澳洲社會重要組成部分的整個歷程。
而 Cohen Place 正位於 Little Bourke Street Heritage Precinct(HO507)歷史保護區內,同時被列入墨爾本市 Heritage Places Inventory 的「Significant」級別,地下亦因可能保存十九世紀墨爾本早期發展遺址,而列入 Victorian Heritage Inventory。換言之,它並非一般公共空地,而是一個同時具有歷史、文化、考古及社區價值的重要場所。
多年來,這裡更是農曆新年、中秋節等大型文化活動的重要場地,也是社區舉辦紀念儀式、文化演出、旅遊導覽及公共聚會的重要空間,見證了華人社區一代又一代的公共生活。
今天計畫書討論的或許只是地下將新增多少展覽空間,或升降機應放在哪裡,但對很多社區人士而言,他們更關心的是如果一個公共空間逐漸失去原有功能,它還能否繼續承載原有的公共記憶?
孫中山銅像的公共意義
今次擴建計劃之所以引起社區關注,主要亦因為孫中山銅像可能受到影響。
二千年代中後期,隨着墨爾本華人人口結構逐漸改變,越來越多新移民來自中國大陸,部分社區人士擔心澳洲早期華僑支持辛亥革命,以及華人社區在澳洲發展的歷史逐漸被淡忘,因此成立孫中山銅像委員會,經過多年籌款、遊說及與市政府協商,最終在2011年完成銅像設立。
因此,銅像所承載的,不只是對一位歷史人物的紀念,更是一段屬於澳洲華人社區的共同歷史。它見證了早期來自不同國家華僑參與中國近代歷史,也象徵着華人在墨爾本一百七十多年來留下的公共足跡。多年來,銅像一直是農曆新年、辛亥革命紀念活動、社區導覽及文化教育的重要地標,早已成為唐人街公共生活的一部分。
對澳華歷史博物館而言,這座銅像同樣具有重要價值。它與博物館互相呼應,讓戶外公共空間與館內展覽形成完整的歷史敘事,提升整體文化及教育功能,也讓更多市民和遊客理解澳洲華人歷史。
然而需要釐清的是,孫中山銅像並不屬於博物館,也不屬於原來的銅像委員會。今天,這座銅像已正式列入墨爾本市政府公共藝術收藏,法律上的擁有權亦屬於墨爾本市政府。換言之,它不是任何單一團體可以自行決定去留的設施,而是屬於整個城市的公共文化資產。
考慮到銅像的意義,建立銅像的社區人士、長期使用 Cohen Place 的華人社團,以及多年來在此舉辦紀念活動、文化節慶及公共聚會的不同社區組織,都是這片公共空間的重要歷史參與者及文化持份者。他們未必擁有土地權利,但他們共同塑造了這片地方的文化意義。
正因如此,他們的意見理應在規劃早期便受到充分重視,而不只是待方案完成後才透過法定程序提出反對意見。
程序公義:問題不在博物館,而在市政府

今次爭議,很多人將焦點放在澳華歷史博物館是否有權提出擴建申請。答案其實十分清楚:任何土地使用者,只要符合維州規劃制度,都有權提出規劃申請,博物館亦有權爭取自身發展。
真正值得討論的,反而是墨爾本市政府是否已充分履行保障公共利益的責任。
根據維州規劃制度,大型規劃申請一般包括前期討論、正式申請、法定公告、公眾意見、市議會審議,以及有需要時交由VCAT覆核等程序。近二十年,澳洲城市規劃亦愈來愈重視「早期社區參與(Early Community Engagement)」,強調受影響社區應在方案形成之前便有機會參與討論,而非等設計大致完成後才作出回應。
尤其當規劃涉及公共土地、文化遺產及少數族裔社區時,程序公義(Procedural Justice)要求的,不只是依法完成公告程序,而是確保所有可能受影響的持份者,都有公平參與公共決策的機會。
不少社區人士正是基於這個原因提出質疑。他們認為,若長期使用Cohen Place的社區團體、文化組織及附近商戶,直到法定公告階段才首次完整看到規劃內容,即使程序符合法律要求,也未必符合程序公義的精神。
市政府不能把社區諮詢外判
更值得反思的是,市政府似乎將社區參與的責任,很大程度交由申請人自行處理。
從目前公開資料可見,市政府似乎假設申請人——澳華歷史博物館——已完成足夠的社區參與,因此直接進入法定規劃程序。但問題在於,博物館究竟諮詢了誰?是否真正接觸過長期使用 Cohen Place 的社區團體、活動主辦者、附近商戶,以及多年來共同塑造這片公共空間的華人社區?
畢竟,申請人始終代表自身發展利益,並不適合作為公共利益的代表。涉及公共土地及公共空間的規劃,主動進行廣泛而具代表性的社區參與,本來就應是市政府的責任,而不應依賴申請人自行決定諮詢範圍,再由政府直接接受其成果。
更重要的是,現時所謂的法定公眾諮詢,其實已屬於規劃程序的後期階段,公眾只能對一份大致完成的方案提出意見,而不是共同參與方案的形成。若真正重視程序公義,市政府理應在正式規劃申請提交之前,便主動展開前期社區參與,了解不同持份者對公共空間未來發展的期望,而不是等到法定程序開始後,才讓公眾「回應」既有方案。
此外,墨爾本市政府亦應主動善用市議會內三位華裔市議員——劉樂、廖嬋娥及雷示人——作為政府與華人社區之間的重要橋樑。由於這項規劃直接涉及唐人街公共空間及澳洲華人共同記憶,他們對社區網絡及不同持份者的了解,正好能協助市政府更全面掌握社區聲音,推動更廣泛、更具代表性的公共討論。
然而,從目前整個規劃過程來看,市政府似乎並未主動透過民選市議員或其他公共渠道,廣泛徵詢社區意見,而是較依賴申請人所進行的社區接觸。這種做法容易令公眾產生觀感:政府只是相信申請人已完成諮詢,而沒有建立一套屬於政府自己的公共參與機制。
若能更早透過市議員、社區團體及不同文化組織展開對話,不但有助提升決策透明度,也能建立社區信任,避免公共討論淪為支持與反對之間的二元對立。畢竟,公共土地屬於全體市民,其未來如何發展,不應只由申請人提出方案、市政府依法審批,而更應由政府主動搭建平台,讓不同持份者共同參與討論,才能真正體現程序公義與多元文化城市治理的精神。
唐人街未來需要一個怎樣的公共空間?

這也提供了一個重新思考墨爾本唐人街未來的契機。
今天的唐人街,同時承載著十九世紀淘金年代華工的足跡、白澳政策下華人社區的延續、多元文化政策的成果,以及新一代移民社群的文化生活。它是一個不斷演變的地方,正因如此,公共空間的重要性,並不亞於建築物本身。
一座更大的博物館,固然能保存更多文物;但一個真正屬於社區的公共廣場,同樣保存著活生生的文化實踐。兩者並非競爭關係,而應互相補足。
如果擴建後的博物館,能與 Cohen Place 更緊密結合,讓廣場更美觀、更容易舉辦公共活動、孫中山紀念地位更加突出,同時改善整體公共環境,那無疑將會是一個三贏方案。
但如果博物館成功擴建,代價卻是公共空間逐漸失去原有功能,即使物理上仍然存在,若其主要功能逐漸轉變為博物館入口、大堂延伸或地下設施的附屬空間,其公共文化角色亦可能隨之改變。
這也是當代城市規劃經常討論的「空間」與「地方」之間的分別。空間可以被量度,而地方則來自共同生活、共同使用及共同記憶。真正值得保護的,往往不是空間,而是地方。
一座多元文化城市的真正考題
最後,這場爭議的意義,或許已經超越一座銅像或一個擴建計劃本身。它更深層地考驗墨爾本如何理解自己長期引以為傲的多元文化。
多元文化從來不只是不同文化在同一座城市中的並存,也不只是舉辦文化節或設立公共藝術,而是當公共利益作出決策時,不同文化社群是否真正能夠被納入討論之中,並參與塑造公共空間的未來。
這也是近日《同路人》編輯部提出「跨文化民主」的原因。民主不應只停留在程序上的平等,而是讓不同文化群體在制度中被看見、被聆聽,並能夠共同參與公共決策的形成。
如果一個城市承認多元文化,那麼政府的角色就不應只是被動接收意見,而是需要更主動地促進討論,包括有系統地邀請具有相關文化背景的社群、使用該空間的群體,以及相關代表人物參與其中,共同推動更深入的公共對話。這本身正是跨文化民主的重要實踐。
更值得思考的是,一座多元文化的城市,能否在發展與保育之間,建立一個更具包容性的決策機制,讓公共空間的未來並不由單一機構或單一程序決定,而是由政府、機構與社區共同參與塑造。
如果這次討論最終能推動一個同時兼顧博物館發展、公共空間質素與社區歷史記憶的方案,那麼它的意義將不只是一項城市工程,而是一個更成熟、更具包容性的城市治理實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