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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路點評

維州新冠疫情被封公屋居民  每人獲賠2200澳元

在新冠疫情爆發期間,北墨爾本區(North Melbourne)和弗萊明頓區(Flemington)九座公屋居民大樓內的總共約3000名居民突然被禁止自由出入長達14天。維州監察專員其後認爲,政府採取的強迫封樓措施「不符合公屋居民的人權」。居民隨後展開了對州政府的集體訴訟,雙方達成庭外和解,維州政府將向受影響的居民每人支付約2200澳元的賠償金,總計500萬澳元。

維州政府的律師表示,政府於2020年7月採取封樓措施是合理的,並且在疫情期間阻止病毒傳開是必要的。但爲了避免與居民持久訴訟,政府提出了和解方案。不過, 一些居民和維州監察專員所要求政府及州長安德魯斯道歉,都政府及州長拒絕。

同路點評:

一如工黨安德魯斯推出的所有政策, 他都覺得是合理沒有錯誤, 並不需要致歉。不過,受政策影響的人, 大多要進行法律程序, 去爭取他們的公義。政府這一次和解賠償500萬元, 卻被說為體恤民情, 卻又不認為有任何錯誤, 表明了安德魯斯漠視民意。

不少人認為居民並不一定反對封閉隔離政策, 而只是對執行隔離時, 政府的粗暴及無理感到無法理解和接受。在實施隔離政策時, 欠缺人性化的處理, 令到政策受到質疑及反對。不過, 安德魯斯單單認為政策有必要實施, 而不講求技巧,長期必定影響公眾對工黨施政的認同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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