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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亞的「國中國」

文︰本刊編輯部
圖︰維基百科

在西澳大利亞珀斯北部517公里,有一個面積75平方公里的小型國家,叫赫特河公國(The Principality of Hutt River),它早在1970年自稱獨立,脫離澳大利亞政府的管治,只效忠於英女王。赫特河公國是一個區域性旅遊景點,並發行自己的貨幣、郵票和護照。現年91歲的創建者Leonard Casley已在今年2月11日把王位轉交給他的小兒子格雷姆王子(Prince Graeme),再度引起公眾對這一片小領土的關注。在我們好奇它是怎麼獨立的同時,也想了解澳大利亞與英女王之間的關係。

因小麥生產配額爭議而獨立

1969年之前, Casley家族已經購買並在赫特河耕耘了20多年。1969年11月,他們收到西澳政府配發的小麥收購配額只有1,647蒲式耳(一蒲式耳相當於36.4升),所得款項太少,沒有任何補償可供一家人生存下去,更遑論利潤。

農場的主人Leonard是一名律師,面對這種困境他想到的是上訴。那時議會正在討論「小麥配額條例草案」,這一草案中有兩項條文是他最為關切的:一、對於政府分配的小麥配額,不得上訴;二、因配額而蒙受的損失政府不給予任何形式的補償。這些條文與英國女王提出的侵權法相衝突,被視為企圖否定公民的法律權利,Leonard便向小麥配額委員會、西澳州長和西澳總督提交書面抗議,最後得出結果,小麥配額維持不變。

Leonard決定上訴到女王陛下那裡要求獨立,於是他向西澳總督提交了爭取獨立的申訴。兩周之後,一個新的草案提交到議會,根據這一草案,西澳政府有權收回農地,那麼西澳政府收回卡斯勒家族的土地將成為法律。Casley一家這時開始考慮到自我保護國際法(International Law of Self Preservation),其中規定,如果經濟一直受到威脅,並且面臨失去土地的危險,就可以組成自我保護的政府。1970年4月21日,他們向西澳州長、西澳總督、澳洲代理總理和澳洲總督提交脫離國家的正式通知。這份檔包含兩部分:第一部分是脫離國家;第二部分是他仍將效忠於伊莉莎白女王二世,請女王陛下授予其主權。

在與總督辦公室通信時,Leonard無意地被稱為「赫特河管理人」,這是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承認。根據澳大利亞法律,聯邦政府有兩年時間回應Casley的聲明,但政府自赫特河宣佈以來沒有採取任何行動。

Leonard指,政府沒有回應,即表示赫特河由1972年4月21日已經獨立。Leonard開始稱自己為「赫特河倫納德一世王子陛下」,並授予家庭成員皇家頭銜,直到2006年赫特河的官方名稱才加上「公國」。

澳洲政府與英女王的回應


澳大利亞官方針對赫特河公國最常見的解釋便是說,這是一個私人農場,所謂的「君主」是一個商人。有時候,赫特河公國的問題也會被提議到國會上去,但對它的解釋多是機會主義的投機取巧行為。澳大利亞郵政機構已正式表態將中斷對該國的相關服務,但事實上,不僅寄往這個地區的信件能夠平安抵達,而且甚至粘貼著赫特河郵票的信件也能夠被寄出。赫特河公國曾多次沒有繳稅,張貼在赫特河公國官方網站上的澳大利亞國土局的內部檔也顯示這公國並未打算繳稅。澳大利亞政府通常總避免與赫特河公國進行法律上的爭辯,赫特河公國建造自己的建築(無需經澳大利亞政府審批)、提供公司註冊、辦理駕照、製造貨幣、出版郵票,甚至運作它自己的大學,許多諸如此類的事件似乎在有意激起澳大利亞政府的憤怒,但澳大利亞政府從來就沒有妨礙過赫特河公國的「主權」,總是盡可能避免任何法律上的糾紛。


2016年4月,澳大利亞國家元首伊麗莎白二世女王的正式點名赫特河公國,事緣Leonard祝賀女王90歲生日,然後他就收到了女王的回覆,當中祝賀赫特河公國由1970年4月21日從澳大利亞獨立46年。白金漢宮的信由高級通訊官Sonia Bonici女士簽署,它的部分內容是:「我要向你和所有有關各方表示祝賀,祝賀4月23和24日為赫特河公國成立四十六週年,願你們有最愉快和最成功的慶祝活動。」根據英國皇家特權,女王涉及外國事務的權力之一就是對外國的承認,所以從合法性而言,赫特河公國已經算是一個獨立國家。

英女王是澳大利亞君主

不少人可能好奇,一個澳洲境內的私人國家要獨立,為何澳洲政府不能左右它的決定,反而是英女王決定呢?英女王到底是甚麼時候成為澳洲元首?事實上,很早以前,澳大利亞已經是英女王屬土。

1770年,英國來到澳大利亞,宣佈擁有澳洲主權。1788年1月26日,英國航海家亞瑟‧菲力浦率領首批移民定居悉尼,並且升起英國國旗,澳洲正式成為英國殖民地。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後,包括澳大利亞在內,加拿大、新西蘭等主要殖民地的完全自治呼聲漸高,加上各殖民地自身政治日漸成熟,以及英國本身的國力相對衰退,英國在戰後陸續允許一些殖民地更大的自治權,並改稱英屬自治領。1901年,澳洲各殖民區改制為州,組成澳大利亞聯邦,成為自治領。依其聯邦法律,其國家元首是澳大利亞君主,與英國君主為同一人。1931年,英國國會通過了《1931年西敏寺法》,在此法例中訂明英國政府從此不可介入或干涉自治領的內政。1986年,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二世前往澳洲簽署《與澳洲關係法》,規定澳洲最高法院擁有終審權,位於英國倫敦的樞密院將不再對澳洲擁有終審權。從此、澳洲在行政、立法、司法等方面行使主權,不過依然奉英王為國家元首。

其他自治領和一些前英殖民地在通過西敏寺法後成為自主國家後,這些國家與英國組成迄今為止世界上現存最大的一個共主邦聯——英聯邦王國(Commonwealth realm)。英聯邦國家共戴同一位君主為君主立憲制國家元首,目前共有16個英聯邦王國,而這些國家的國家元首同為伊莉莎白二世女王。英聯邦王國互不隸屬,每個英聯邦王國也分別是英聯邦範圍內的擁有自治權的國家。在各個英聯邦王國之中,對女王也有相應不同的稱號,在澳大利亞稱為「伊麗莎白二世,蒙上帝恩典,澳大利亞與其他王國及領地之女王,英聯邦之首」。

後記︰澳大利亞有很多「微型國家」

澳大利亞是世界上微型國家數量最多的國家之一,有些公民選擇建立自己的統治,並擺脫該國憲法民主的束縛。默多克大學憲法和國際法律專業人員Lorraine Finlay說,雖然澳大利亞在法律上不承認其邊界內的許多不同的微國,但這種關係並不總是對立的,她指出︰「澳大利亞政府在法律上不承認它們是獨立的國家,實際上它們往往被允許存在。」

除了赫特河,澳洲的其他微型國家包括位於新州鄉郊的Atlantium、位於塔斯馬利亞的Avram公國等。甚至有一班同性戀群體於珊瑚海群島組成同性戀者的王國,它成立於2004年,聲稱領土在大堡礁東部的一群無人居住的小島,散佈在廣闊的地區。他們憤怒地表示,聯邦政府不會承認同性婚姻,他們揮舞彩虹旗,並宣布獨立。 這些國家之所以成立,大多是想爭取個人的權利或理念,當這些理念與政府有出入時,便想辦法獨立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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