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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中9子罪成

佔中9子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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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偉文
 

          六年前, 香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陳健民基督教牧師朱耀明於2013年初開始,提出以公民抗命為手段,採取佔領香港金融區中環的交通要道的方式,來爭取符合《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能夠公平實踐「投票權」、「參選權」和「提名權」的行政長官和立法會普選。反對人士則擔憂活動會受非理性行為影響,導致可能的暴力衝突會嚴重影響香港經濟和市民日常生活。

2014年9月26日,因為由學界發起罷課,演變成重奪「公民廣場」行動,開啟了公民抗命之序幕。香港政府向示威者進行鎮壓及拘捕,引發更多人上街,佔領多處地方。27日晚佔中運動發起人宣佈佔中運動於28日零晨正式啟動,最後事件演化為雨傘運動。香港多處包括旺角、銅鑼灣、尖沙咀等都有市民自發的佔領及示威行動。佔領人士不再承認「和平佔中」、學聯、學民思潮為大會,同時行動亦偏離原有模式。事件最後於12月15日最後銅鑼灣佔領區及立法會示威區清場作結束。

「和平佔中」3位發起人於12月3日自首,但警方未有拘留或正式起訴。由於事件沒有按照原來計劃進行,加上佔領地不是由中環開始,因此有人認為「佔領中環」從未發生。佔中發起人之一的戴耀廷亦補充,「雨傘運動」並非由「和平佔中」發起,概念上亦有分別;於自首當日更指「雨傘運動」的出現替代了「和平佔中」,他認為佔中是否結束意義已經不大。

2015年1月24日,香港佔中3名發起人應警方“預約拘捕” ,直至2017年3月27日,佔領中環運動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立法會議員陳淑莊邵家臻,前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會長張秀賢,時任學聯常委鍾耀華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李永達9人被落案起訴串謀公眾妨擾等罪名。2018年9月17日,戴耀廷被控“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以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罪等6項罪名,在裁判法院進行預審。案件於2018年12月審結,於2019年4月9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作出裁決。當日判決中,9人都至少有一項罪名被裁定成立。

佔中是否違法?

無可置疑,發起佔中的人是明知自己會觸犯法律,因為佔中就是要以干擾社會秩序的行為,去要求政府面對直選特首及立法會的訴求。不過佔中強調以愛及和平來進行,只是在政府鎮壓之下,才發生更多的暴力及破壞。從這觀點看,誰該為暴力結果負上責任,就不是一件容易判斷的事。

我記得八九民運時期,香港舉行了多次大規模的上街示威行動,有超過百萬人上街的情況出現。雖然這些行為沒有按照法例申請,也對社會秩序產生影響,但由於政府沒有鎮壓,令到全世界發現,香港人是可以如此和平地表達意見。當時香港政府沒有作出任何檢控,明顯地把這些示威行動看成為民意的自發表達,以寬鬆的標準來處理政治問題,展現了高度的政治智慧,沒有激化了民憤。

發起佔中及進行佔領,不管是否按照原來計劃,或是政府是否鎮壓,都是違法行為,這是不爭的事實。不過是否要把佔中9子進行起訴,卻明顯是政府的政治智慧的考驗。若政府選擇不去檢控,是間接承認了政府處理普選特首訴求的方式,對引起民眾激烈抗爭負上了一定程度的責任。相反去對佔中發起人及推動者進行檢控,也表示了特區政府的堅持。

不錯,政府是利用了法律,去堅持了管治香港的政治方向,這並不是新事物。在上世紀六七動,英國政府也利用了同樣的鎮壓及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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