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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窗困不住被時代選中的人

鐵窗困不住被時代選中的人

 

文・本刊編輯部

圖・蘋果日報,網絡來源

 

香港時任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20歲)、學聯祕書長周永康(27歲)及常委羅冠聰(24歲)3人,在2014年雨傘運動之前發起的重奪政府總部東翼前地(公民廣場)行動,去年被裁定參與非法集結等罪名,被判社會服務令或緩刑,但遭律政司袁國強上訴覆核刑期,於本月17日判刑。案件中,黃之鋒被判囚6個月,周永康囚7個月,兩人早前均被裁定參與非法集結罪成;被裁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成的學聯前常委羅冠聰則囚8個月。在此之前,13名反新界北前期工程撥款的示威者,因上訴庭接納律政司覆核刑期申請,改判即時監禁8至13個月。一群有理想、願意身體力行用雙手改變社會、追求社會公義的青年,何解會因上訴庭一句「判刑要具阻嚇作用」而被重新審理案件呢?當中有否涉及政治因素?

 

覆核刑期有否涉及政治因素?

法官的判決毋庸置疑,雖然外界質疑判詞有政治立場,但現在並沒有實質證據證明法官帶有政治考慮。曾任大律師公會主席的公民黨主席梁家傑,也強調無證據顯示上訴庭法官有政治考慮或政治受壓,公眾應珍視法治,討論法律觀點時毋須滲入政治指控,不應「上綱上線」指控法官是有政治考量。

同樣支持香港法治的有大律師公會和律師會,他們罕有地發表聯合聲明,指「未見有任何迹象顯示近日引起各方評論的幾宗上訴判決是建基於法理及法律以外的因素」,強調「若對法庭判決提出沒有根據的抨擊,甚或表達該判決是受香港以外的政治考慮影響而作出,這些言論不但不合理,亦有損香港司法及香港社會整體的利益」。市民對法律機關的信心不應因此事而下降,反而需要關心的是律政司申請刑期覆核的動機。

 

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主動回應事件,指兩宗覆核刑期案是律政司基於法律考慮覆核刑期,沒有政治動機,「行使自由權利並不是沒有限制,亦會受到法律規管。所以如果在表達意見或者示威時發生違法行為,需要受到法律制裁。這次兩宗覆核案件涉及都是違法行為,所以有些說法指當事人被『政治迫害』或者所謂『政治犯』,我覺得這個說法是完全不正確。」

 

但是,這次覆核刑期律政司長袁國強沒有按照慣例把涉及敏感的、具有政治性質的事件,交由刑事檢控專員作專業的決定,甚至是外聘法律顧問給予專業意見。律政司長作為政治問責官員,負責檢控政策及向議會交代,也執行政府管治團隊的政策。因為要保證司法獨立,有關檢控政策的執行。早前路透社引述政府高層消息稱,港府高層檢控人員「不建議上訴」,但律政司長袁國強決意推翻有關建議,當中政治考慮的成分已經顯然易見。整件事因袁國強提出覆核從而演變成「政治檢控」,是對當事那一批年輕人的「政治迫害」。

 

香港眾志也發表聲明批評,袁國強身為律政司,本應有捍衛香港法治得以彰顯之義,卻竟在雙學三子案中,推翻高層檢控人員不建議上訴的建議,一意孤行堅持覆核刑期,為執行政治任務而置專業於罔聞。

 

對此,袁國強表示,每個機構包括政府在討論事件時,都可能有一致或不同的意見,重點不是有沒有分歧意見,有分歧意見很多時候是好事,因若全部人意見一致將沒有建設性討論,但有不同意見不要緊,最終都會就法律原則作出決定。他強調,上訴庭的判決亦反映了這次決定申請覆核是正確決定,因為上訴庭釐清了法律原則,亦提出量刑指引,為將來相關案件提供參考,在法律上清楚了。

袁國強亦表示因下級法院判刑出現原則性錯誤,而刑期是否具阻嚇性亦有商榷空間,因而向上訴法庭提出覆核,強調由決定檢控到判決後覆核刑期,都沒有滲入政治動機,一切公開透明。

 

石永泰「求仁得仁」論

雙學三子刑期覆核得直後,有不少香港人對此表示失望,從20日的「聲援雙學三子,抗議政治迫害」遊行中有五萬港人上街便可聽到社會上反對刑期覆核的聲音。前大律師公會主席石永泰接受《有線電視》及網媒「香港01」訪問時指,法庭的判詞已清楚指出行使權力一旦超越暴力的底線,就已失去輕判的保護罩,並非改了遊戲規則或「染紅」。

 

石永泰說當日眾人揚言公民抗命、無畏無懼,現在應是求仁得仁,「(雙學三子)你說無畏無懼,你無懼什麼?就是無懼檢控,你出來混就預料要還……應該是求仁得仁,為什麼你走去說是政治檢控、政治迫害,要坐牢就說法庭有份幫忙迫害你,無端無故拖法庭下水?」他指抗爭者若真的做到承諾的無畏無懼,反會得到尊重。

 

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在判詞中指,有「有識之士」鼓吹「違法達義」及鼓勵他人犯法。石永泰同意其說法,更點名批評佔中發起人戴耀廷要負上很大責任。他認為,戴耀廷提出的和平抗爭是「不切實際的期望」,認為他身為抗命者,不可兼任學者身分,因會失去客觀、「進退失據」。

 

戴耀廷及後回應石,當年是用盡所有方法爭取真普選不果後,才公民抗命,而佔領時的公民抗命正是非暴力。戴批評石永泰將所有責任推向抗爭者,但不指出制度的暴力,「為何一班成年人不走出來,不一起發出更大聲音爭取香港民主,而是要由年輕人走到最前?責任是否在不走出來的人那裏?」

 

訪問一出,在不少人對石永泰的言論持不同見解。香港電影導演及編劇陳嘉上在自己的facebook上撰文,回應石永泰「出來混就預料要還」一說。「犯法的人對自己行為必須承擔,不應有任何借口。但我們公民有責任令管理司法的人不以政治為標準,讓支持政府的人可以出來『混』不用還,而另一邊就加倍奉還。這樣的司法维持不了公信,社會的不滿也正在於此。」

 

梁家傑在facebook回應石永泰:「『求仁得仁』,用在此情景,太刻薄,給人落井下石的感覺。石永泰避重就輕,並沒有回應案件中的原審裁判官對於3位年輕人的寬容乃有法可依。」

對於石永泰的言論一面倒,他之後出席港台節目解釋,自己在訪問中說黃之鋒等三人「求仁得仁」,沒有涼薄意思,「(律政司)只要不是屈你打家劫舍,而是基於當日發生的事,(應該)坦然接受,這就是我求仁得仁的意思。」並寄語對方「不要製造負面能量」,「留得青山在,那怕無柴燒。」

 

可是,正如梁家傑所說,年輕人為當年佔領運動負責,無論如何社會都應該給願意站出來的年輕人多點體諒、包容,並向他們的道德力量致敬。

 

雙學三子離別前的話

黃之鋒在Facebook勸香港人切勿放棄,不要因他們入獄而感到挫敗,「公民抗命,承擔責任,學生運動,無畏無懼,仍是雨傘運動期間我們所吶喊的口號,如今就是我們兌現誠諾的時候,只盼在社運低潮心灰意冷的香港人記得——當被送進監獄裡的青年人仍未放棄爭取民主,大家又憑甚麼放棄!?」(節錄)

 

羅冠聰判刑前在Facebook撰文,字裡行間散感受到監牢不足以打敗他,對於未來,他仍是懷有理想,說如他說的「民主運動,是從枯井取水,是絕望中尋找希望的藝術。」但是面對判決,他仍抱有不同的想法,「⋯⋯爛掉的蘋果吃下肚,每天要喝八杯鉛水,眼見路人在馬路遇險也不能逾越紅燈法規拯救他。法律的界線是如此森嚴和赤裸,不假思索的接受守法代表公義,正是葬送人民思考反抗暴政的活力。法治的最終目標是「以法達義」,如義不在法,就是人民反抗的基礎。迴避暴政本質、迴避政策因體制傾斜而滋生的暴力、迴避弱勢在窘境而不得不憤怒地吶喊,所有依此的判決,都是不公義的……」(節錄)

 

周永康在判決前的撰文引人深思,他並沒有把強烈的情緒加諸筆下,相反以平和的心面對一切,這更讓大家相信,鐵窗,只不過是囚禁身體的地方,他的思想永遠自由。「當下,不少朋友可能都會覺得法治頻危,司法獨立成疑,甚至對法官懷有恨意。這點,我絕不稱奇,甚至我在心裡也有罵過他們的言論狗屁不通,對真正的不公義視而不見。但在情緒過後,我明白,我心裡對他們是有更大的昐望,想像他們年輕時,是否也可能有過深重的責任感,認為他們要肩起法律的專業,擔起法治的領航者,為香港而作出貢獻。那麼今天,他們是否可以看見種種示威抗議浪聲不絕的根源,當在那裡?而他們,又可以在這個關頭承擔什麼的位置,令民主、自由、人權得以落實,法治得以保障?

 

如果法官、警察與不少對我們反感的人,都認為我們罪有應得;判決一下,你們是否也就會終於釋懷,可以重新以寬容的角度去看待他人,以至檢視自己的內心?還是憤怒、不滿與仇恨,依然會充斥你們的內心?我未有一個高度與深度可以去改變他們,但我相信我們終有一天,會讓他們能打開心窗,見到他們的痛苦,讓他們見到他們現在還感受到,卻真實存在的世界的另一面。」(節錄)

結語

三位年輕領袖為當年雨傘運動付上代價,很多香港人對此惋惜。雙學三子在已完成原審法庭判處的社會服務令後,律政司不顧內部人員反對一意孤行提出刑期覆核,如果這不涉及政治因素的話,政府要如何說服市民呢?但是,香港人不必感到失望,被鐵窗剝削自由的他們始終堅持自己選擇的路,正如黃之鋒所言,「我們都不放棄,你又何必放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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