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澳洲眼看世界

20 華人長者權益

老有所養、老有所依,是每位長者應享的權利,亦是社會(特別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責任。

筆者撰寫《澳洲眼看世情》這個專欄,常令我反思:作為一名移居澳洲超過三十年的香港移民,我早已不再是當年在香港長大的那個「香港人」,也不再是剛下飛機的新移民,而是一個地道的澳洲人。在看待社會議題時,我的思維框架早已不單是從香港成長經驗而來,更融合了在澳洲生活數十載的觀察與體驗。當然,若與在澳洲土生土長的人相比,我的想法與他們仍然存有顯著差異。

本期《同路人》的專題討論了澳洲長者護理政策的重大轉變,我在文中指出,這是一場「以權利為本」(rights-based)的政策革新。對許多香港朋友來說,「長者有權利」這概念可能極其陌生。在香港社會的傳統觀念中,不少長者年老後仍需自食其力,因為整個社會保障制度幾乎沒有系統性地照顧長者的一環。香港長者大多接受「養兒防老」的中國傳統觀念,期望由下一代在經濟與生活上供養、照顧自己。這種思維在澳洲主流社會中幾乎難覓蹤影。

因此,當澳洲社會制定長者護理政策時,是建基於其公民共同的價值信念:老有所養、老有所依,是每位長者應享的權利,亦是社會(特別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責任。作為移民,我們固然可以選擇不行使這些權利,但我們更應反問:當社會賦予每一位長者這些權利,為何我們的父母、長輩卻要自我剝奪、不去使用?

我記得父母初到澳洲時,真心覺得這裡是天堂:政府提供退休金、資助長者獨立生活單位,生活質素比香港不知好了多少。他們後來在長者村的獨立單位居住(Independent living),只需動用退休金的一部份, 便能享有完善的起居與支援服務。而長者村內有數十位華人, 更大大地擴闊了他們的社交生活圈子。我父母是極易滿足的人,對他們而言,澳洲社會已給予遠超預期的尊嚴與保障。母親更特別感激當年陸克文政府,讓他們首次領取到完整的退休金。

然而,當父母真正需要入住護理院(aged care facility)接受較高程度的護理服務時,問題才浮現:能提供廣東話服務的華人護理院輪候期動輒數年,幾乎不可能排到。他們最終只能入住與長者村一起的主流英語護理院,語言障礙頓時成為最大痛苦。整間院舍只幾位員工略通廣東話,父母只能在這些員工當更時,才勉強表達得到自己在生活上的訴求,其餘時間只能靠手勢、靠估,誤會頻生。更嚴重的是,由於年邁行動不便,他們終日困在院舍之內,周圍同住的長者與員工幾乎全是英語使用者,父母頓時活像被「軟禁」,與外界完全失聯,社交生活蕩然無存。

父親離世後,母親獨自一人,我們眼睜睜看著她迅速失去與外界溝通的能力與意欲。除了我們家人或教會朋友探訪時,她幾乎沒有機會說母語、與人傾心。試想:我們以為得到護理照顧是最重要,但對不諳英語的長者而言,被迫接受全英語服務,等同被剝奪了最基本的人際連結與社交權利。

這段親身經歷令我震驚,亦令我十多年前已深信:為非英語背景移民長者提供母語護理服務,絕對是必要且迫切的。研究亦顯示,即使現在能說流利英語的移民,一旦年老患上認知障礙症,也有可能失去英語能力,退回到只能用母語溝通。隨着人類壽命越來越長,我們今天能以英語在澳洲生活自如,有誰能保證將來自己不會生活在另一個「語言孤島」?

因此,我認為華人社區有責任、亦有需要積極推動興建更多符合華人文化、提供中文(特別是廣東話)服務的長者護理設施。這不單是為我們的父母,更是為將來可能輪到我們自己。今天澳洲推行的長者護理改革,正正是把「文化與語言適切服務」提升到每位長者應享的基本權利的高度,我認為這是政府的一大進步,值得肯定與支持。

記得當年父母入住護理院時,曾要求每日三餐都能吃到中式飯菜。我只好耐心解釋:澳洲護理院普遍提供西式膳食,難以要求院方為個別長者每日供應中餐,頂多偶爾由外面的中餐廳送飯,但又未必符合院內營養師標準。如今在新法例之下,父母當年的訴求已正式成為他們的權利,社會必須盡力提供。

我發現,很多華人長者其實要求不高,他們並非苛求特殊待遇,只是希望享有澳洲社會賦予每一位長者的基本權利。可是對不少移民背景的長者而言,連「我知道自己有什麼權利」這一步已十分困難。因此,作為第一代移民,我們關注的不應只是個人事業、置業、子女教育,更要花時間了解父母在晚年的實際需要,以及這個社會賦予他們的權利。

我衷心支持澳洲當前的長者護理改革,惟深知從政策到實際執行,尚有大量細節需要落實。我盼望華人社區能把握這次改革契機,積極為我們的長者爭取應得權益。因為若我們不為他們發聲,他們對澳洲制度越陌生的同時,越難知道自己原來可以、應該爭取什麼。

在推動華人社區興建適合長者居住的護理院的這些日子,我發現我們的困難是來自我們自己對可爭取權益的認知不足。在過去的日子裡,當我見到工黨安德魯斯州政府主動要協助華人社區長者時,我一度以為這股善意會順利轉化為實際行動。然而,在整個過程中,我所目睹的卻是公務員體系的諸多推諉,未能從長者切身需求出發。

例如,在2021年於Templestowe Lower,以及2017年在Springvale已購買的兩幅土地竟被維州政府長期閒置。對負責官員而言,將其擱置無礙於自身,但實際上,這牽涉到近200位長者能否獲得切合其文化需求的照顧服務。若從2017年算起,假設每位長者平均居主在護理設施兩至三年,我們所討論的便是上千位長者的福祉。

為何維州政府的官員會讓這些土地長期閒置,卻不願交予華人社區組織用以興建專屬護理院, 令人大惑不解?去年11月起,這些官員竟在未諮詢華人社區的情況下,將申請土地使用轉為給主流社會的護理服務供應商。這是否意味著他們認為主流供應商的服務,會比華人社區組織更理想地滿足需求?我認為,這是維州政府亟需反省的問題。畢竟,文化適切的長者護理不僅關乎基本照顧,更涉及語言、飲食與社交的尊嚴保障。若不從社區視角出發,這些政策轉變恐將加劇移民長者的孤立感,而非真正實現「以權利為本」的改革精神。

周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