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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事該管還是不該管?

澳大利亞金融評論報8日報導說,澳大利亞安全情報組織(ASIO)下令取消中國商人黃向墨的澳大利亞永久居住權,是基於他可輕易從事外國干涉活動。

路透社採訪澳大利亞內政部等有關部門,希望他們就媒體有關的報導做出回應,但均沒有立即發表評論。中國外交部在接受路透社電話採訪時表示,他們不瞭解此事,但中國永遠不會干涉其他國家內政。

 

背景資料

知名中國在澳富商黃向墨被澳洲政府取消了永久居留權PR,此前擱置很久的入籍申請也被拒。

此前澳大利亞安全情報組織ASIO警告澳洲主要政黨,黃向墨可能和中共之間存在聯繫,試圖通過政治獻金干預本地政治。黃向墨曾向朝野兩黨都支付過大量政治獻金。

 

事後,當地128個華人社團在三份中文報章刊登聯署聲明,抗議當局「以莫須有罪名剝奪(黃向墨的)永居身份」。

聯署的128個華人社團,包括黃向墨曾擔任會長的澳大利亞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聲明指黃向墨沒有違反澳大利亞法律,其言行也完全符合澳大利亞的價值觀,聲明又指「黃向墨先生所遭受的不公待遇,對於華人及其他少數族裔合法參政是沉重的打擊,令本已弱勢的華人及其他少數族裔更為弱勢。」聲明又強調「今天發生在黃向墨先生身上的遭遇,明天可能發生在我們任何人的身上。今天我們若不能捍衛黃向墨的合法權益,明天誰也無法捍衛我們的合法權益。」


我們認為,維護正當權益也好,表達熾熱情感也罷,都要講求方式方法,尤其是在海外。否則,容易帶來違背初衷的負面效果。在海外如果遇到正當權益遭到侵犯,屬於消費者與商家糾紛的,就走商業管道;屬於領事保護範疇的,也可大方地向當地使領館求助。

被取消永久居留權的人大有人在,從不見這些組織出面聲援,中國公民留學生在海外被欺負也很常見,也沒見這些華人社團出門支持,反倒是這一次,算蹭熱度?還是為什麼。

 

中國的傳統文化寄望於「以友輔仁」,二三同志,以志趣相結交,分其趣與同道,示其志以躬行,是為社團。近代以降,社團更是成為有誌之士集聚力量的重要組織形式。而僑胞們身居海外,異國他鄉,與故國朋友聚,暢敘鄉愁,聊以慰藉,守望相助,更顯示出華人社團的重要價值。客旅重洋、互助為先是海外華人社團產生的根本原因,互助抵外患、合作共營商是所有海外華人事業成功的支柱和保障,這大概也很好地描述了華人社團成立之初衷。

 

1840-1949這一百多年裡,中國飽受外憂內亂、天災人禍的折磨,華人迫於無奈漂泊 海外,不僅作為契約勞工受到壓榨盤剝,也極難得到當地政府公正善待,更不能奢望得到母國保障。先僑為求自保生存,只能依借與利用血緣、地緣關係,成立鄉幫、業幫、宗親會館、秘密會社一類社會組織,互相接濟幫助。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海外華人社會發生了深刻的變化。從華人新移民數量上看,1946年為870萬人,1989年為2900萬人,估計現在超過了3000萬人。華人社團也隨之蓬勃興起,昔日「有海水的地方就有華人」的描述,已經演進為「有華人的地方就有華人社團」的壯觀局面。漸漸地,很多社團成為了人們爭山頭、爭龍椅、爭頭銜、爭職務的地方。事實上,一些人還兼任不同社團、協會的不同職位,參加幾個社團活動都能看見這些人,誰也不清楚他們到底代表那些社團,到底代表誰。

 

有一個問題,澳大利亞的華人社團到底代表這中國人還是代表著澳大利亞華人呢?

中國和澳大利亞兩個國家一定各有各的利益,也各有各的機會,有時候兩個國家的目標是一致的,是合作關係,有時候兩個國家的利益是相悖的,這些在國際社會都很正常,因為任何的國家政府都要為本國利益和本國人民的利益做打算。那麼澳洲華人社團每一次發聲到底應該站在中國人的立場還是澳大利亞華人的立場呢?

其實,在海外生活的華人,應在熱愛居住國和熱愛祖國之間維持平衡。華人社區本身也是居住國的一部分,華人組織也必然是居住國的一部分,其首先應該估計居住過的利益,無論組織內部人到底是澳洲籍還是中國籍,畢竟組織本身成立於居住國,其次,彰顯對於祖國的熱情。

此次,黃向墨的事情,這128個華人組織聯合發聲,似乎並沒有起到影響澳大利亞政府的作用,也沒給澳洲政府任何的壓力,更沒有辦法幫助黃先生「維權」,相反,卻起到了負面作用。這件事情,讓華人社區有一種被「切割」開來,被單獨對待了。澳洲本是多元文化社會,每一個民族、每一個社區之間都是相融的,如今,華人社區被單單拿出來,這並不符合華人社區的利益。

華人社團的骨幹成員,大部分都已經移民澳大利亞,那麼作為澳大利亞公民或者澳大利亞居民,是不是更應該考慮居住國的利益,也更多關心我們這個民族、這個群體在澳大利亞的整體利益,而不只是關心自己的頭銜和所謂的政績。

社團,也要為社團成員的利益考慮,而不只是社團管理層的利益。黃向墨的事,華人社團到底有沒有必要聯合發聲,其實我們都有自己的答案,最近媒體也闡明瞭各自對此事的看法,我們並沒有必要過多的討論,只是我們想說,既然我們移居澳大利亞,那麼只有融入本地文化,才方便搭建文化橋樑,才有資格擔任文化使者,才能在澳大利亞傳播華人的文化、歷史、精神,也才能反過來把澳大利亞好的一面帶向中國,才能真正的幫助建立澳中關係。

 

黃向墨這件事,本地華人到底該管還是不該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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