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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你流覽「假新聞」了嗎

從2020年年初延續至今的這場新冠疫情,讓全世界都陷入了混亂。劫難中,最稀缺和最過剩的,恰恰都是資訊。稀缺是因為我們需要瞭解真相、獲得正確的引導;過剩是因為資訊管道越來越多,假新聞層出不窮。不僅僅是華人群體熟知的微信,Facebook、Twitter等風靡各國的社交平臺上,假新聞氾濫已經不是什麼新鮮事兒了,這也成為了全世界的問題;而新冠疫情更是製造了謠言爆發的「完美風暴」。

假新聞就在你我身邊

疫情期間,各國最為流行的三個典型消息:由中美策動的新冠病毒是生化武器;5G網路導致新冠病毒傳播;以及比爾·蓋茨利用新冠病毒作為掩護,開發疫苗秘密向人體植入晶片以便政府對人們進行監控追蹤。這些陰謀論都沒有任何事實根據,但都成為了很多國家主流新聞的重要內容,公眾譁然。

昆士蘭科技大學研究網路不實資訊的傳播學高級講師蒂莫西·格雷厄姆曾對資訊失序的問題做過一個簡化的分析,具體可以分成三類,「錯誤資訊(misinformation)」、「虛假資訊(disinformation)」、「惡意資訊(malinformation)」。根據現時學術界的普遍定義,香港浸會大學事實查核中心的助理教授曾姿穎也指出一則虛假資訊須具備三個條件:第一,含有虛假成分的資訊;第二,帶惡意動機,如意圖欺騙他人;第三,以新聞形式發布,例如抄襲某新聞機構版面。

大量假新聞因為新聞的政治經濟性以及社交媒體特性而產生:情緒化、單純為了博取點擊量簡單緊抓敘事的誇張內容,在一些情況下,敘事中還混雜了其他動機和受眾已經形成的觀念。此外,進入社交媒體時代之後,普通創作者的流量可以開始變現了。以華人獲取資訊的主要平臺——微信為例,謠言作為最好的引流器有了商業價值。由於社交網路的結構模糊了資訊源,令造謠很難得到信譽上的損失,卻能夠得到錢,這無疑是巨大的誘惑,進而促使了假新聞的大量產生。

一些聚焦澳洲本地新聞的微信公眾號,其新聞主要是從澳洲本地媒體和中國媒體上翻譯或編輯而來的,而他們選擇的媒體來源也難辨真偽。最典型的一種就是通過一種「洗稿」英文的報導,把資訊挑選、過濾後通過更加誇張的手段展現出來,從而可能導致資訊扭曲,並不能傳達英文原意。更甚,為了吸引流量,往往還要起一個轟動性的標題。以5月15日某澳洲微信公眾號發表的這篇名為《澳洲出現新傳染病!症狀和新冠相似,多人確診!衛生部警告!神秘病毒正在澳洲蔓延》的文章為例。實際上混雜了兩篇英文報導,一篇是《每日郵報》5月14日關於新州藍山區域發現三例鸚鵡熱確診病人的報導,一篇是ABC 在5月1號關於昆州一些鸚鵡之間流傳的傳染病。毫無關聯的兩篇英文報導被黏合成了一篇,就給讀者一種一個新的和新冠相似的流行疾病正在爆發的印象。

誰來決定新聞真假

根據基本新聞理論,其中一項查證消息可靠性的標準是,如消息能否獲多於一個獨立來源所確認,消息為真實的可能性亦提高。而在全民皆媒體的自媒體時代,這一曾經的黃金標準也早已被時代所淘汰——還沒等讀者證實,另一個新消息趁勢而上,你還存疑的那個消息早已湮沒在無盡的資訊中了。

其實假新聞氾濫這件事,Facebook、Google和TikTok在內的數字平臺並非不知曉。只是利益面前,難免也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澳洲通訊監管機構幾次公開表示,希望科技巨頭能夠嚴厲打擊假新聞,牽頭制定行業準則以解決錯誤消息,從而説明國民更好地判斷他們在網上閱讀內容的真實性。只是誰應該成為真理的仲裁者,顯然不應是幾大社交媒體巨頭。一個法治國家最終訴諸的還應是法律。

可即便是歸咎於法律,法律能夠判定的只可能是事實的真與假。而對於民眾發表個人意見的言論自由,當然要全力保護,且無論真假。理論上,如果能夠分辨什麼是事實陳述、什麼是意見、什麼是科學數據、什麼是對數據的詮釋,最好不過。但只要你打開手機,看看每段新聞的標題,就知道要求每個人都這樣做,是不設實際的。事實陳述可以查核,意見則不能——這看似簡單的基本原則,至關重要。如果你認同言論自由,人們應有自由說出自己意見,無論你意見如何,都不應被說成是「真」或「假」。

同時,針對社交媒體錯誤或虛假資訊問題,除立法規管外,部分政府透過加強學生媒體素養教育,或加快澄清錯誤資訊。在中國內地,政府除了透過法律懲治虛假資訊發布,當局於 2018 年推出「互聯網聯合闢謠平臺」應用程式,透過微博及微信向公眾推送由官媒及政府部門發布資訊,澄清網絡不實信息。可是,若「假新聞」癥結在於信任問題,官方澄清有無能力解鈴,同是個難說清的問題。在成熟民主國家還好,但如果政府是傾向一言堂,尤其當牽涉到政治,這絕對會有很大問題。

思維在日復一日暴露於「假新聞」中固化

不可否認,人們平時接觸的資訊源正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彼此的政見。皇家墨爾本理工大學傳媒學院副教授于海青曾經對澳大利亞的來自中國大陸的移民的資訊來源做過深度研究,發現其中有一些人長期通過微信接收資訊或觀看中國電視節目,其思維方式在出國前後是沒有什麼區別的,因為他們的觀點仍是由來自中國的資訊源主導的;而另一些來自中國大陸的移民有能力通過中、英文多種媒體管道來獲取資訊。多樣化的資訊來源決定了這一群體對資訊的判斷能力會比之前的一部分人要高一些。

試想,如果一個人每天暴露在同一「資訊旋渦」,甚至是某些盛產「假新聞」的資訊源裡,那麼這個人身處何地並不重要,因為其腦中對於事件的「敘事方式」已經固化。此時,如果再給這個人提供其他資訊來源,比如與其之前接觸的消息相左的資訊,很有可能直接就會拒絕,因為長時期的思維固化已讓此人失去了獨立的分析和判斷能力,而繼續將「假新聞」奉為真理。

而在對「假新聞」本身保持警惕的同時,另一個值得人們警惕的是,「假新聞」這一標籤也可能被威權政府利用以針對甚至壓制異見人士。柬埔寨、新加坡和馬來西亞等亞洲國家已在最近幾年通過了遏制假新聞的法律。雖然這些國家的政府稱,有關立法對防止虛假言論危害公共安全和國家安全非常重要,但批評人士說,這些法律被用來壓制異見。而近兩年處於國際社會聚焦中心的香港,其政府正在研究針對「虛假資訊、仇恨和謊言」的法律。港區國安法要求加強對媒體的監管,已賦予警方和地方官員束縛媒體的強有力工具,但他們仍在尋求更多的工具。打擊「假新聞」也許只是幌子,實質則是進一步收緊媒體控制。可是對此,民眾又能怎麼辦呢?

/ 香港立法会议员敦促规管「假新闻」立法

如果立法規管「假新聞」,「假新聞」的定義和邊界就不能過於寬鬆,否則很有可能壓制言論自由,甚至可能令往日正當的採訪手段誤墮法網。進一步思考,在針對同一事件,日後若有了官方版本和非官方版本截然不同的事實出現,究竟法律是否可以不被官方的權力所脅迫,做出公正的判決,亦是留著巨大疑問的。很有可能直接導致的後果,就是一個社會越來越趨向于人人自危,人人自保,最後能傳出的只有統一的聲音。試想,當一個社會只有一種聲音時,「真」與「假」還是最值得我們關切的嗎?

文/本刊編輯部

圖/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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