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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SW政治幕僚拒絕出席假恐襲調查,遭威脅拘捕後妥協

新南威爾士州(NSW)政府的五名政治幕僚,原本拒絕出席上議院針對「杜拉爾(Dural)假恐襲事件」的調查,面臨被發出逮捕令的威脅後,已同意於本週五自願出席作證。這些幕僚分別來自州長克里斯·明斯(Chris Minns)和警察廳長雅絲敏·卡特利(Yasmin Catley)的辦公室。他們先前以「部長問責制」和「議會特權」為由,拒絕出席,認為自己僅為部長的代表,無義務作證。
本週初,五名政治幕僚,包括來自州長克里斯·明斯(Chris Minns)和警政廳長雅絲敏·卡特利(Yasmin Catley)辦公室的高級職員,拒絕出席上議院的正式調查。他們聲稱自己為「部長代表」,應由部長本人負責回答,並引述「部長問責制原則」及「議會特權」為拒絕理由。上議院主席班·富蘭克林(Ben Franklin)要求提供法律意見,打算援引議會權力,對這些幕僚發出逮捕令。這些幕僚已同意於週五主動出席並作證,避免正式拘捕行動。
該調查由聯合黨(Coalition)、綠黨(Greens)及無黨籍議員支持,旨在釐清政府是否在通過反猶太主義相關法律前,已知悉杜拉爾事件為組織犯罪分子策劃的假恐襲。據報導及警方的內部資訊,警方早在2月21日(即相關反仇恨言論法通過當日)已內部確認該事件並非恐怖主義行動,但政府直到3月才向公眾公布此一事實,引發外界質疑政府是否故意延後公開資訊,藉恐慌氣氛推動立法。
同路點評:
在澳洲採行的西敏制(Westminster system)中,所謂的「部長問責制」原則是一項核心概念:即部長需對其部門的所有行為負最終責任,無論那些決策是否直接由他們執行。然而,這一制度設計的原意是為了確保政府透明與集體負責,而非讓政治幕僚成為問責的死角。本案中,五位幕僚引用了這一原則拒絕出席調查,聲稱自己不屬於「該被議會傳召的人」,將政治實務上的權力執行者從監督機制中排除。倘若幕僚在政策推動中具備影響力,卻享有不被質詢的豁免權,那麼「部長問責」將不再是透明治理的保障,而是屏蔽訊息的工具。
同時「杜拉爾假恐襲」的時間點亦極為敏感。2月21日當天,警方內部早已認定該事件並非恐怖行為,卻在當日成功推動通過了嚴格的反仇恨言論法。政府直到3月才公開這項調查結果,令人合理懷疑是否故意延後資訊揭露,以營造立法正當性的「必要性幻覺」。這種手法在民主體制下極具破壞性,因為它削弱了政策辯論的誠實性,讓社會大眾基於錯誤或誤導的資訊支持重要立法。而一旦公眾事後察覺被誤導,不僅會對法案本身產生懷疑,更會對整個政府失去信任。
若此事件中政府真的利用了假情報推動政策,其影響將遠遠超出新南威爾士州的範圍。澳洲全國各州近年來皆面臨種族仇恨言論上升、社群對立加劇等問題,立法機關紛紛試圖加強社會安全保障。但倘若任何一州被揭露「造勢立法」,將對全國推動反歧視、反仇恨政策造成嚴重信任危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