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路點評
26年來最大環境保護法改革引發爭議
澳洲聯邦政府將於明日(10月30日)再次向國會提交《環境保護與生物多樣性保護法》(EPBC)改革法案,這將是該法自1999年通過以來26年來首次重大修訂。該法案旨在設立獨立環保署,賦予其審批與監管全國性環境議題的權力,推動更高效及透明的環境決策程序。不過,此舉在政商兩界引起廣泛爭議。
改革方案是根據2020年由前競爭委員會主席Graham Samuel所撰報告的建議制訂。政府強調,新法案將平衡經濟發展與生態保護,並加快審批進程。然而,環境部長雖支持獨立環保署的成立,仍保留對重大決策的最終審批權,引發外界質疑其獨立性。
反對黨領袖Sussan Ley及環境事務發言人Angie Bell要求政府分拆法案,指分拆能簡化審批、提升透明度。但環境部長穆Murray Watt批評這是「最瘋狂的建議」,認為分拆將延誤審批、威脅棲息地,破壞立法初衷。
澳洲商業總會則表示,支持統一的大型法案以確保政策穩定性與企業確定性,但對部分條文仍感憂慮,且賦予環保署長過大權力,或令投資環境更不穩定。
此次改革法案原應在2022年推行,但前環境部長Tanya Plibersek因延後推行被批違背競選承諾。政府此番再度提交,料將面臨反對黨與商界的強烈審視。
同路點評:
這項被形容為「26年來最重要的環境立法改革」,在理念上無疑正確,然而政府面臨的最大挑戰,是如何在環境保護與經濟增長之間取得平衡。當前,澳洲正處於能源轉型與產業升級的關鍵期。綠色能源投資、再生技術發展、製造業復甦等都需要政策配合與審批支持。若新法令過於嚴苛或程序冗長,可能令大型基建、礦業與能源項目陷入瓶頸;但若標準過於寬鬆,又可能淪為以環保為包裝的開發政策。
其次,法案中雖提出成立「獨立環保署」,但部長仍保留最終決策權,這在制度設計上削弱了其獨立性。若環保署最終淪為政治工具,則無法真正提升監管透明度,也難以恢復公眾對環境評估的信任。若政府能在改革中堅守原則、兼顧現實,這將是澳洲邁向可持續經濟的一大步;反之,若再陷入政治角力與利益妥協,這場「綠色改革」恐怕最終只會停留在口號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