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路點評

黎智英遭加控違反國安法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早前遭香港警方加控一項「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12日早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審理,案件押至明年4月16日再訊,黎智英不准保釋,繼續還柙。警方羅列多項黎智英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前的訪談和文章等,「國安法」列明沒有追溯力的條文,如今成疑。

警方指控黎智英期間,羅列黎智英在國安法生效前的訪談及文章內容,指他一早不斷要求外國抵製香港及中國政府。

同路點評:

黎智英於2019年6月起的反修例運動中,要求外國或境外勢力抵製香港及中國政府,黎智英也曾向蓬佩奧建議制裁有份鎮壓和打擊反修例運動的香港及中國大陸領袖。不過,《港區國安法》第39條明文規定,國安法施行以後的行為適用本法定罪處刑,即不具追溯力。所以,如果黎智英最後被認定有罪,那麼《港區國安法》可能會受到質疑,就像它實施之前一樣,引起人們的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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