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路點評
香港50部影片因國安被改 13片禁映
自2021年香港修訂《電影檢查條例》以來,共有50部影片因「國家安全考慮」被要求修改內容,另有13部未獲核准上映。電影報刊及物品管理辦事處表示,條例生效至今共處理超過3.9萬部送審影片,涉國安修改及禁映比例約為0.16%。修例前五年則未有任何電影被禁止上映。
根據現行條例,電影檢查員須於影片送審後14日內作出決定,若涉及國安因素,商經局長可批准延長審批期限至多28日。不過,導演周冠威的新片《自殺通告》自8月初送審至今逾兩個月仍未獲結果,引起業界關注。商經局回覆稱,具體執行情況屬維護國家安全範疇,不便公開。
業界人士指未聽聞主流商業片被禁,估計被修改或禁映的多為獨立製作或紀錄片。香港電影工作者總會發言人田啟文表示,缺乏具體名單及理由,難以評估影響,但憂慮電檢延誤若成常態,將窒礙行業運作。
同路點評:
修例四年後,電檢制度在「維護國家安全」的框架下逐步轉變,這不只是文化審查的問題,而是整個公共言論空間的再劃界。當「安全」成為無上前提,藝術與創作的自由便被動地退居次位。電影的力量,原本在於讓社會觀看與反思現實,但如今創作人必須自我審查、預判底線,甚至等待無限期的審批結果,這種不確定性本身已構成壓力。而電檢的不透明與延誤,削弱了制度的可預測性,讓創作與市場風險難以衡量。長遠而言,這不僅限制藝術自由,也令香港在國際影壇的聲音逐漸式微。除了保障「國家安全」外,真正穩定的社會也需要容許不同觀點的存在,保障觀眾自主判斷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