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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路點評

維州全將面修訂安樂死法

維多利亞州政府將對州內的安樂死(Voluntary Assisted Dying, VAD)制度進行七年來最大幅度的改革,目標是降低門檻、提升可及性,同時維持既有的安全監管框架。

現行法例於 2017 年通過,自 2019 年實施以來,已有 1,683 名罹患絕症的維州人選擇在法律框架下結束生命。

衛生廳長湯瑪斯(Mary-Anne Thomas)已向州議會提交修訂草案,當中包含 13 項建議。其中最受注目的是允許醫生在臨終照護對話中,主動向晚期病人提出安樂死作為可考慮的選項,改變現行「必須由病人先提出」的規定。

修訂亦建議放寬資格門檻,包括將病人需達到的「預期壽命限制」由不多於 6 個月延長至 12 個月;對神經退化性疾病病人,若預期壽命介乎 6 至 12 個月,評估醫生亦可由三名減為兩名。此外,將新增「執行醫療人員」(administering practitioner)職位,以增加可提供安樂死支援的醫療人手。

州長艾倫(Jacinta Allan)表示,新措施將令制度「更公平、更具同理心」,使飽受折磨的病人能以更清晰與更簡易的方式獲得協助,同時確保安全標準不打折扣。

同路點評:

維州此次修訂安樂死法例,允許醫生主動提出選項,以及延長預期壽命限制,將使晚期病人更容易獲得資訊與支援,避免因病痛折磨而拖延決定。

然而,放寬門檻亦可能使安樂死制度逐步滑向「方便」或「過度鼓勵」的方向。尤其是醫生主動提出選項,可能對心理脆弱或缺乏家庭支援的病人造成壓力,使其「以為自己成為負累」,而作出非完全自主的選擇。

這場修例反映了維州乃至全澳面臨的核心問題:在尊重個人選擇與保護弱勢之間,政府如何找到一條真正平衡且具人性的道路?安樂死制度的初衷,是減輕難以忍受的痛苦,而非成為醫療體系或家庭壓力的逃生出口。未來的辯論,或將更集中於如何確保每一個選擇都是清晰、自主、且真正出於病人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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