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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路點評

維多利亞州自願協助死亡法修訂

2025年10月14日,維多利亞州宣布將修改《自願協助死亡法》(Voluntary Assisted Dying Act),讓末期病患者能更早獲得法律允許的協助。

根據新修訂,所有末期診斷患者的可申請時間將由原本的6個月延長至12個月,使患者有更多時間考慮和安排相關事宜。

法律中的「封口條款」也將被取消,醫生可主動與病人討論自願協助死亡的選項,非澳洲公民及非永久居民也將被納入適用範圍。這些改變反映了維多利亞州希望在保障患者自主權的同時,提供更清楚、富有同情心的指引。

維多利亞州是澳洲首個於2017年通過自願協助死亡法的州份。此次改革旨在糾正原本較為保守的規定,使末期患者在生命末期能夠更及時、安全地行使自主權。州長艾倫表示調整是在參考其他州經驗和今年2月獨立審查報告後作出,能讓患者清楚了解如何在維多利亞州獲得協助。衛生部長Mary-Anne Thomas補充,新的修訂將維多利亞州的制度與其他州保持一致,讓法律運作更為順暢。

同路點評:

維多利亞州修法擴大自願協助死亡(VAD)的適用範圍,改革初衷是出於人道與公平,但也引發倫理與社會層面的疑慮。

新制度可減少病患的痛苦與不確定感,並賦予他們更清晰的選擇權。對許多長期病痛纏身、身心俱疲的患者,安樂死是一種尊嚴的終點。而放寬限制也使維州與其他州的制度接軌,避免因法規落差導致病患被迫跨州尋求協助。

然而放寬門檻的同時,也打開了被濫用的風險之門:取消「封口條款」意味著醫師可以主動談及安樂死。雖然有助於資訊透明,但若醫師態度偏向「建議」,對脆弱或抑鬱中的患者可能成為一種心理暗示,讓「選擇死亡」變成默許的預設選項。當「死亡協助」逐漸被社會接受甚至制度化,長期病患或年長者會感到壓力,擔心自己成為家人負擔,而不顧及家人的意願、潛意識地認為尋死比求生更「合理」。

「協助死亡」的合法化應建立在完整輔導與嚴格審查之上,而不是成為社會默許的「退出機制」。維州的改革無疑帶來更人性化的選擇,但若缺乏強而有力的心理評估、醫師倫理訓練與透明監督,制度恐將偏離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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