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路點評
昆士蘭警方因涉嫌種族歧視與辱罵性言論面臨起訴
一名旁遮普裔網約車司機辛格(Singh)已正式向聯邦法院提起訴訟,控告昆士蘭警務處(QPS)在處理一宗最終被撤銷的「猥褻行為」控罪時,存在嚴重的種族歧視。
辛格指出,儘管他在事發現場已立即提供可驗證的清白證據,警方仍對其進行了長達一年的滋擾性調查。
根據訴狀內容,事件始於一名當地居民對辛格的當街辱罵。該居民大聲叫囂「你這隻該死的印度狗!滾出我們的街道!」並指控他是戀童癖。當警方抵達現場時,辛格表現得極為配合,並主動出示手機紀錄,顯示他當時剛完成一趟 Uber 行程,且正與遠在印度的姐姐進行長達 59 分鐘的通話。辛格解釋說,他在通話時手舞足蹈的動作只是與家人交流時的自然表現,卻被目擊者惡意誤解。
此案最具爭議的證據來自警方自身的執法記錄儀。錄音顯示一名逮捕警員在處理現場時,竟與同事議論稱印度人是「一群該死的變態」。儘管這段帶有明顯偏見的對話已被記錄在案,且辛格擁有完整的電子不在場證明,昆士蘭警方仍執意維持調查長達一年,直到最後才撤銷控罪。
昆士蘭警方發言人對此表示,基於隱私及法律程序,目前無法對個別案件置評。然而,此案已引發社會對執法者心理偏見以及南亞裔移民在法律體系中是否受到公平對待的強烈質疑。
同路點評:
想像一下,你明明手裡拿著證據,連 Uber 的行蹤紀錄和通話對話都攤開在警員面前,結果對方竟然視而不見,還硬是要把你當成嫌犯查了一年。這種「不管你說什麼,反正我覺得你這族裔的人就是有問題」的態度,簡直把法律當成了偏見的工具。這不只是警察辦案效率低,更是一種懶得看證據、只想走劇本的集體歧視。
對努力生活、養家的移民來說,一年的心理壓力可想而知。每天醒來都要擔心自己的清白,還要面對街坊鄰居指指點點,這種名譽上的損傷就算最後撤銷控訴也補不回來。如果連少數族裔報警、配合調查都得不到公正對待,那以後誰還敢相信警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