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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路點評

國際調解院落戶香港

中國發起的國際調解院5月30日在香港舉行公約簽署儀式,32國代表簽署公約,成為國際調解院創始成員國,但外媒稱先進國家和西方國家幾乎缺席,新機制代表性不足;中國學者則說「千萬不要把它視為想要另起爐灶」。

新加坡聯合早報報導,作為全球首個專門透過調解解決國際爭端的政府間法律組織,北京希望國際調解院(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Mediation,IOMed)地位比肩海牙國際法院,同時進一步提升香港的國際影響力。

不過,報導說,「但發達國家和西方國家幾乎缺席,新機制代表性不足」。

中國自2022年開始與18國推動建立國際調解院,去年10月完成談判,總部設在香港舊灣仔警署大樓,預計2026年初開業。

中國外交部長王毅昨天出席公約簽署儀式,代表中國成為第一個簽署公約的國家,其他31國主要來自亞洲、非洲、拉丁美洲、南太平洋,包括巴基斯坦、老撾、柬埔寨、塞爾維亞,來自聯合國等近20個國際組織代表也出席儀式。

報導另引述南京大學國際關係學院院長朱鋒指出,現有國際安全的干預行動機制有巨大局限,近年國際衝突紛亂不斷深化擴大,背後重要因素是大國政治。

朱鋒認為,國際調解院是衝突升級前的應對機制,旨在採取預防行動降低國際衝突,與國際維和部隊等衝突爆發才啟動的事後機制不同,「國際調解院是對現有國際安全和維和機制的一個補充,千萬不要把它視為想要另起爐灶」。

中國人民大學全球治理與發展研究院高級研究員蘇浩受訪時也說,國際調解院「不是要和西方打擂台、對著幹。它恰恰是一種補充,更有效地來解決國際爭端問題」。

同路點評:

目前國際法院基於西方法律規則,裁決簡單明確、非黑即白。應對複雜的國際爭端,西方社會一直強調依法辦理, 但中國多年來卻不願跟隨國際法處理與別國爭執。國際調解院則落腳香港,從中國政府的角度來看,這是對「國際話語權」的有力爭取,一個由中國牽頭、主打「非對抗式爭端解決」的國際機構,設在香港,可以看作是對西式司法體系的一種平衡嘗試。但落點在「調解」本身,就注定了它與國際法院、國際刑事法院這樣的強制性司法機構不同——它沒有硬約束,沒有法律強制執行力,更像是一個「高階談判桌」或外交平台。這也意味著,雖然名字裡有「國際」兩個字,但影響力和權威性仍需打問號。對香港來說,在實施「國安法」後把一切民間活動以國家安全限制, 現時試圖把香港重塑成為調解之都, 看來是毫無說服力,亦無法消除國際社會對香港法律制度獨立性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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