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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路點評

元朗狗主被捕且涉事狗隻擬被人道毀滅

一隻大型犬隻涉嫌在元朗將兩隻小型犬咬死,其主人已被逮捕。

香港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於週二晚間發表聲明表示,當天早些時候已逮捕狗主,並就該案件獲取供詞。

近期事件發生於週一,當時一隻無人看管的藏獒「拉里」會對其他狗隻造成攻擊。咬住一隻比熊犬且不肯鬆口。根據一段網絡影片顯示,事件發生於元朗形點(Yoho Mall)戶外的寵物友善空間 Dot Park。警方向當地媒體透露,在比熊犬遭受襲擊前約 20 分鐘,一隻貴婦犬也在商場附近的一個公共交通交匯處據稱遭到同一隻犬隻襲擊。

週三,漁農自然護理署助理署長葉安琪表示,當局正在與狗主商討,以決定是由狗主繼續飼養還是交由政府照顧。

漁護署補充,該犬隻先前曾於七月因另一宗咬傷狗隻案件而被該署扣留,但隨後歸還給主人,主人被警告在公共場所必須使用不長於兩米的牽引繩牽引該犬隻。

在香港,若狗隻被宣告為「已知危險狗隻」,則必須進行絕育、配戴口罩,並在公共場所用牽引繩牽引,且配戴特定且經政府批准的頸圈。裁判官亦可判決對構成公眾危險的狗隻進行人道毀滅。

藏獒是地域性很高的犬種,會對其他狗隻造成攻擊。據了解,狗主簽署棄養書後感到後悔,指不明白「處理」是指要人道毀滅,又指「拉里」溫馴及親人,希望可以取消棄養,以保其寶貴性命。

同路點評:

狗主因不理解法律條文中的專業術語而表達極度後悔,暴露出政府部門在處理動物處置文書時的透明度嚴重不足。在面對涉及生命去留的重大決定時,行政機關若僅依賴冷冰冰的法律用語,而未善盡充分告知與解釋的責任,便容易導致市民在資訊不對等的情況下做出不可逆的決定。

此事件同時折射出香港在動物保護與權益體制上的長期短板。當局的標準流程偏向將責任簡化為「處置危險犬隻」,而非深究飼主管理責任、進行心理行為評估或尋求訓練矯正的可能性,使得制度傾向於選擇最簡單卻最具破壞力的人道毀滅,反映出當地在建立人與動物和諧共存的文明社會仍有相當長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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