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窮得只剩下錢?——論「炫富」潮下的社會觀

窮得只剩下錢?——論「炫富」潮下的社會觀

 

文:本刊編輯部

圖:維基百科、新華

 

2014年,加拿大溫哥華HBIC TV推出一檔真人秀節目《公主我最大》,其英文名Ultra Rich Asian Girls直譯就是「極度富有的亞裔女孩們」。想要成為它的主角並不容易。策劃人稱,節目中所定義的「超級富豪」應當是來自中國、在溫哥華居住過一段時間、已獲得身份,且年齡介於19至28歲的「富二代」。

不出所料,主角們的奢侈生活令普通人「大開眼界」。這群年輕的女孩子擁有限量名包、私人小島、寸步不離的助理,並在奢侈品店內瘋狂採購。節目播出短短一天,便引來近5萬點擊,有人看得津津有味,有人卻直言「世風日下」——但不管人們是否認可,節目確實揭露了一部分華裔「超級富豪」及其子女的生活狀態,而他們也大多樂於曝光自己的生活以聚集他人的羡慕眼光——沒錯,現代社會,這個詞叫「炫富」。

 

「炫富」不是現代人的特權

 

2007年,中國大陸官方正式承認了一個漢語「新詞」的存在。9年過去,它現在早已不是什麼新鮮詞彙,沒准還經常出現在我們的生活當中。你會經常聽到有人帶著不屑的語氣,用它來描述另一個人——「看,這人又在炫富了。」

「炫富」,顧名思義,炫耀自己所擁有的財富。可千萬不要把「財富」想得太複雜,一般來講,它不會是廣袤的知識,不會是豐富的經驗,也不會是精湛的技術,就是直截了當的物質財富。炫富的程度大約和自身經濟條件成正比,普通人炫耀豪華餐廳裡一頓昂貴的晚餐,小康階級炫耀新買的蘋果電腦,中產階級炫耀房子和車子,或者乾脆直接炫耀赤裸裸的金錢……而少數真正的富豪,炫耀的東西或許「只有想不到,沒有買不到」。

不過,不要把炫富當成現代人的特權。晉朝就有個超級富豪石崇,廚房用蠟燭當柴火燒,家裡刷牆用香料,連廁所都修得華美絕倫。在物質條件有限的古代,這已經算是相當奢靡了。後來又有北魏王元雍與王元琛鬥富,可謂是堆金迭玉,奴婢如雲。此外,炫富也不是中國人的特權。鳳凰網一篇文章稱,在日本二戰後的經濟繁榮時期,一些企業「集體炫富」——大手筆收購美國資產,甚至對整個世界的經濟格局都產生影響。不過在這裡,顯然功能性佔了主導,而「炫」的目的歸於其次,只是在普通人看來,這種大張旗鼓的架勢很有些招搖的意味罷了。

 

「炫富」究竟是什麼?

 

這便引出一個問題——究竟怎樣才算得上是炫富?是大講排場、鋪張浪費才算,還是無論錢財花得有意義與否,只要為外人所知其富,便可以稱得上「炫」呢?筆者認為,大筆資金的流出確也更引人注目,但一群人難以望其項背的開銷,或許只是另一群人不足為人道的日常生活。不同階層、不同環境下的人各有不同的生活方式,是否稱得上「炫」,其目的才是最主要的評判標準。而網路上時常被人詬病的炫富行為,其後往往跟著「敗家」這個字眼,不是富家女將數十個名貴手包一字排開等待接受人們的溢美之詞,就是普通人打腫臉充胖子結果被曝光其收入根本無法支撐吃穿用度並遭人恥笑,總之都是「面子」大過實用性。

這番觀點在網路也引發不少爭論。有網友稱,炫耀由人性所致,本就是一種生活常態,大可不必如此上綱上線,將其當作道德問題加以批判——只不過由於財富人皆欲也,而又非人皆唾手可得,因此容易成為眾矢之的罷了。「人們將到處遊玩吃喝、收到禮物的照片上傳朋友圈、社交網路的那一刻起就帶著炫耀的意識;」網友黃辛提到,「炫耀你所擁有的東西,以此吸引志同道合的人、喜歡你的人,這是我們每個人每天都在做的事情,只是任何偏離社會標準的東西都成了眾矢之的。」實際上,炫耀痛苦、炫耀幸福、炫耀美貌、炫耀學識、炫耀伴侶、炫耀財富……什麼都可以炫,只要它是你期望別人瞭解的生活狀態便足矣。我們經常見到人們詬病炫「富」,卻認為「曬幸福」是社會正能量。從這個角度理解,「炫」本身無功無過,而炫的究竟是什麼才是關鍵。

另一部分網友則表示無法苟同。「『炫』是一種刻意的主動行為」。網友Nemo船長針鋒相對地表示,並以炫富舉例,「因為這麼做隱含了一個行為動機,提示他人『你們不如我』、『節儉不是美德』。」他認為,單純的「炫」不如「分享」來得實在。「有錢了幹嘛?捐錢成立大學、資助藝術,還可以學學古人,修路造橋。低檔炫富標榜為主,高檔炫富分享為主——哪種道德體系會反對尊重他人的分享方式呢?」不過筆者卻認為,這段話需要辯證地來看,僅供娛樂,不可當真,否則便極有可能令我們陷入道德綁架,強制他人分享財富以證明對方「人品」,若真如此,便也與強盜無異。

 

「炫富」與「仇富」,你是哪一方?

 

大陸有個名詞叫「仇富心理」,用古話來講便是「不患貧而患不均」,形容人們對富貴階層所表現出的懷疑、遷怒、嫉妒、蔑視、不屑、憤懣、仇恨等複雜的心理狀態。某些時候這些心理還會轉化成過激的行為。今年2月5日,多家媒體都報導了鄭州一名嫌犯夜間砸車盜物的行為——但他對「獵物」精挑細選,專挑寶馬、獵豹、奧迪等名車下手,卻置周圍停放的其他普通汽車不顧。嫌犯還在汽車引擎蓋上留下淩亂的腳印,不難想像其踩在車上「耀武揚威」的模樣。執法者稱,這顯然這是一名「仇富者」。

這並不是一樁孤例。這種仇恨並非針對個人,而是針對處於「金字塔頂端」的整個群體。網評分析稱,當財富與腐敗在社會認知中重疊太多、社會貧富差距過大、富人大多為富不仁的時候,人們原本對於他人財富的羡慕之情便會極大地轉化為仇視,甚至可能導致心理疾病。事實上,這種心態放眼世界歷史也能找到藍本——英國民間傳說中的「綠林英雄」羅賓漢,武藝出眾、行俠仗義,即使他從官吏及教士處掠奪而來的錢財用於救助貧苦百姓,卻仍無法改變其搶劫犯的本質。然而,即便今日他仍是許多作品美化及傳頌的物件。

在這裡,筆者還想對仇富心理加上一個成因——富人階層某些個體與其財富不相稱的學識與品性,正是加重雙方矛盾的關鍵。簡單來講,覺得對方「不配擁有這麼多錢」是不公平感的來源。2008年,臺灣基督教牧師王陽明將其著作《窮得只剩下錢》贈予位於臺北看守所的陳水扁,令這句話一夜爆紅,成為諷刺只知累積財富,卻大腦空空的群體的專用語。我們不否認在現今社會確有不費吹灰之力便腰纏萬貫的幸運兒,但筆者認為,這句話比起作為對他人的指責,更應成為鞭策自我的警鐘。耶穌曾教誨其門徒說「人若賺得全世界,卻賠上自己,有什麼益處呢?」對基督徒來說,在我們積累財富的同時,更應注意自己是否只耕耘物質財富,卻罔顧心靈的荒蕪。

但我們同時注意到,許多情況下,當仇富者自己成了特權的受益者,一切便大不一樣。近期大陸熱劇《歡樂頌》便刻畫了這樣一個場景,女孩原本對鄰居搬來的「富二代」充滿嫉妒,但一經收下後者的昂貴巧克力做禮物,馬上眉開眼笑誇起對方,雖有些誇張,但現實生活中本質類似的例子並不鮮見。這種態度的一百八十度大轉變,從側面來講,也正說明仇富者所期望的不是「程式公平」而是「結果公平」。這同樣不是改變現狀的積極心態。作為個體,我們或許無法改變「炫富」與「仇富」的潮流,但至少可以在浮躁的社會中選擇獨善其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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